星期一, 3月 24, 2008

台灣共同利益及其危機



剪報來源中國時報2008/03/24 顏厥安


無可否認,台灣是一個裂痕社會與脆弱民主。儘管總統大選在大體理性平和情況落

幕,但恐無人認為這是台灣的民主制度與文化已經高度成熟的徵象。新世紀以來,可

能主要因為有中國的壓力,使得這個裂脆民主社會在動盪中,勉強以「台灣共同利

益」觀念來自我維繫,但伴隨著民進黨山崩式的連續敗選,此一機制的危機已現。


 什麼是台灣共同利益的觀念?我認為較無爭議的台灣共同利益有以下六點:一、台

灣主體性;二、自由民主憲政秩序;三、廉能政府與法治制度;四、永續發展的經

濟;五、社會正義;六、多元包容的文化與社會。可能引起較多爭執的則有,七、轉

型正義;八、獨立的憲政共同體等。這個清單還可以列下去或者以不同的方式加以表

達。而且對於其中第七與第八點,可能也還有不少人反對。但是最起碼第一到第六

點,是絕大多數人都贊同的基本原則。


 其中的台灣主體性,其意義不外乎不希望被當作「客體」,當作物品般地對待。只

要想想近來發生的西藏抗暴事件,就可以清楚地理解:西藏人民、文化與地區,就是

被中國與強權國家當作資源,戰略要地,政治空間等客體來對待處遇,所以失掉了自

由與尊嚴。


 這也是連結台灣主體性與其他重要的台灣共同利益之間的關鍵環節。換言之,主體

性不是一個空話,它包含了民主、法治、發展、正義與多元的諸多要素。主體性的建

立,只有將這五大理念不斷地透過宣傳、論述、行動、制度化、生活化的過程來加以

反覆實踐與保障。證諸我們自身與其他國家的經驗也可明確看到,這五大面向如果有

所欠缺,即便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及其人民,也不見得有什麼主體性可言。而台灣歷來

的民主歷程,也正見證著台灣主體性與這五大面向之間千絲萬縷的複雜實踐交織。


 關鍵在於,這六個共同利益目前的薄弱浮現,是弔詭地透過台灣的裂痕、衝突與對

抗,在動態中以「抽象理念」的方式來加以訴求。而且這個對抗與訴求過程,在過去

的二十餘年,大體是以民進黨的道德正當性為基礎,並在憲政體制的「架構塑造內」

一步步前進。全面改選、修憲、釋憲、直選、選舉訴訟、誹謗官司等,皆為著例。


 但是當民進黨總統與國會的得票,更重要的,其道德正當性崩盤之後,過去的這個

政治、社會、體制與歷史趨力的動態制衡機制也告消失。影響所及,國民黨及其共同

勢力,不但取得對台灣共同利益主要理念的「內容」詮釋權與導引力,也將在體制內

幾乎全盤主宰了其制度性的塑造權力。


 也許沒錯,從嚴格但可能有點形式主義的憲法學理來看,在一般民主程序與體制下

沒有一黨獨大的問題。不過如果考慮前述的分析,再實際考察民進黨現在的國會席

次,不但無法主導修法、立法、預算,連湊三分之一要聲請釋憲都已不可能。外加大

法官、監察院與考試院等三權,也即將落入國民黨主導的因素,使得台灣政治社群的

透過體制表達的起碼多元性,受到相當大的威脅,更不用說例如轉型正義這一類至關

重要,但爭議性更高的理念,以及許許多多的政策,例如蘇花高、核電、死刑等,都

可能在失去公共爭議後被單極化決定。


 民進黨的慘敗固然咎由自取,但其後果卻是全體台灣人共同要承擔。然而對此一局

面的出現再去究責,已無太大意義。目前除期待民進黨重生外,一時之間似乎也只有

「壯大公民社會」的老梗可被提出。然而在國民黨改不了的假道學以及媒體與一般民

眾無奈的經濟優先主義下,失去帶有道德正當性政治力相輔的公民社會,走起來將備

極艱辛。但,甘苦的民主路是台灣人民無畏的選擇,大家只能勇敢地走下去。(作者

為台大法律系教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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